《規劃》提出主要目標是到2015年生產能力41億噸/年,形成10個億噸級、10個5000萬噸級大型煤炭企業,全國煤礦企業數量控制在4000家以內。
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被列為“十二五”重點任務之首,提出將通過兼并重組,全國煤礦企業數量控制在4000家以內,平均規模提高到100萬噸/年以上。
《規劃》要求,兼并重組將按照一個礦區原則上由一個主體開發的要求,以礦區為單元制定方案,實施兼并重組,減少開發主體。山西、內蒙古、河南、陜西等重點產煤省(區),要以大型煤炭企業為主體,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,促進煤炭資源連片開發。黑龍江、湖南、四川、貴州、重慶、云南等省(市),要加大兼并重組力度,切實減少煤礦企業數量。
《規劃》不僅鼓勵制煤企業參與兼并重組,還明確提出電力、冶金、化工等行業企業均可以產權為紐帶、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參與兼并重組。
《規劃》稱,支持具有資金、技術、管理優勢的大型企業跨地區、跨行業、跨所有制兼并重組,鼓勵煤、電、運一體化經營,促進規模化、集約化發展,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。
近年由于火電虧損,煤炭等資源價格上漲,發電集團對于參股以及自建煤礦熱情高漲。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吳吟表示,電力企業如果愿意向煤炭行業發展,只要符合政策和能源發展方向,國家是支持的。方君實表示,五大電力集團中將有企業邁入10個億噸級大型煤炭企業,成為下一個“神華”。
市場煤、計劃電的體制大幅壓縮了五大發電集團的利潤,據測算,過去三年內五大電力集團火電業務的虧損總額超過千億。煤電聯營被認為是解決煤電價格矛盾的一種有效方式,近年已經取得明顯突破,電企控股,煤企控股和煤電雙方參股運營是最常見的一體化運營方式。